天啊⋯⋯
場景是很像平常散步的公園,我在橋旁水池邊的草叢去找Soulik時。
是那時吧,有個男聲響起。
忘了⋯路人甲說什麼,但我很心動。
我懷著笑意回家。
突然接收到來自豪三郎的訊息,他表示轉傳他人訊息給我,那人要我回覆我的真實名字等。原來是豪三郎因為違法工作被人抓住把柄,我一開始訝異那個不起眼我沒在意的路人乙也會,但我不答反問他的真實名。
路人乙直接用他自己的帳號告訴我本名。他表示工作剛結束,累了,所以找我樂子⋯
那種有點吊兒郎當、充滿自信的口吻。
我又心動了。
但我想起還有路人甲。
我把這件事寫成作文。
在學校教室,女老師走進來,一名同學趕緊記下代辦事項。
老師突然朝我說班上每個人每天都跑來看那一疊已交出的作文中我的文章。語意帶有我怎麼不知羞恥的意思。
那每個同學都知道我的事了!我紅著臉當著全班的面去收作文的同學那要拿回我的作文。
正好那人就是路人乙(吳成志外貌),我與他眉來眼去,作文中我以暱稱寫,同學並不知道他就是路人乙。
讓我不堪的是老師公布這件事,但其實也還好,讓我比較得意的是我的文章全班都想看還看過了。
自這件事公開後,我在意的路人甲再也無訊,只有路人乙持續地與我調情聯繫。
我一直記得那種心動的感覺。
就像是每一次認主時,被發現被說中心事的悸動。所以想相信,相信這個人會解救自己帶我走。(即使那可能只是罐頭文)
也許那只是初識時有的新鮮感,因為彼此了解不多,當相處時間久了原形畢露,所以我認了那麼多個主人。
但我還是記得那種感覺、追尋著那種感覺。
醒來時我久久無法忘懷。
想到再也見不到他們,我有種被丟下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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